May 4, 2007

黄土地上的文明?

我曾数十次路过西安,但从未下车停留。今年五月初,我与几个研究生一同登秦岭的主峰太白山,中途停留西安,使我第一次踏上这片“让我欢喜让我忧”的黄土地。

当我乘坐的火车在清晨时分接近古都西安时,我透过车窗,看见不远处的天空中飘散着农耕人家的寥寥炊烟,在晨曦中清歌漫舞,与铁轨的轰鸣声同奏出那曲唐玄宗与杨贵妃时代脍炙人口的“霓裳羽衣”。我遥望大地,视线里是一望无垠的黄土地,那些土壤与我在华北平原和长江中下游平原以及我的家乡四川盆地看到过的土壤不一样,土质呈黄褐色。在中国,只有代表中华文明发源地的黄河流域,才会有这样的土壤。它说明我已经进入了具有五千年历史的神秘核心地带。

西安所在的黄土地带是中国文化的发源地。从“中国地形图”上可以看到以陕西咸阳至河南洛阳为中心、北至黄土高坡、南至秦岭,西起宝鸡、东至洛阳,延绵500多公里的一条狭长的地带。这里曾经是中国历史上最辉煌、最具生气、也最富魅力的地带。渭河与黄河在此交汇,张骞曾从此地出使西域,而文成公主也是由此地出发嫁入西藏。中国最早的王朝夏朝据说也是崛起于这片黄土之上,殷墟的甲骨文与鼎盛时期的青铜时代,以及农业史上开创先河的井田制,都与这片黄土地带紧密相关。周人也起源于此地,周武王灭殷后,把黄河东西两岸更加紧密地结合了起来,最终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王朝——西周。西周的兴起为这片黄土地增添了不少神光灵气,而中国思想史上最有影响力的一次哲人会面——孔子见老子,更为这片黄土增添了辉彩。假如这些还不足以说明它的神圣,那么鼎盛时期中华文明的都城——唐朝的长安城就建立在这片黄土的中心地带,皆可说明这片土地的伟大与威武。

西安曾是中国历史上十一个朝代的都城,也是一座重要的历史舞台。许多史事与人物曾在此搬演变迁,尽管我们后人已经无法再一览当日之全貌,而那些遗留下来的秦砖唐瓦以及雕栏玉砌,却仍旧能引领我们穿越时空,沉湎于历史的猜想与反驳之中。古都西安的诱人之处,就是在于她神秘的历史面纱和浪漫典雅的文化气息。


黄土与制度

一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话语里或许包含着一个个惊人的故事,但话外之意,却十分简单,它形象地表达了黄土高坡上的陕北村民弯腰耕作的情景,常常使人情不自禁地想到那些勤劳朴实的中国农民。中国自古就是农业大国,从周朝时期的“井田制”到共和国时代的“责任承包制”,都说明了农业是中国的经济基础,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农业耕耘制度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形成中国社会性格特质的因子。

西安所在的黄土地带是中国文化最主要的发源地。从“中国地形图”上可以看到以西安为中心、北至黄土高坡、南至秦岭,延绵200公里的一条狭长的地带。在这一地带,渭河与黄河交汇,大量黄土来源于黄河,经过上百万年的冲刷、流淌,形成了今日的黄土高坡。它的深度从15米到200米不等。大概是因为河流冲刷的泥沙土质松软,有利于农业耕种,所以中国早在周朝时期就逐渐形成了以农耕为国家主要经济基础的局面,而中国也成了名副其实的农业国。

黄河不同于美洲的亚马孙河、埃及的尼罗河或是印度的恒河,它始终在流淌的河流中夹带着大量的泥沙,这些泥沙有时会占50%以上的河水含量,这样一来,就容易造成河床堵塞,以致洪水泛滥,进而造成大量的生命与财产损失。此时,一个有效、且有威望的个人及其组织就十分有必要用于号召及帮助人们抵御洪水的入侵。天长日久,就形成了一种政治上的组织关系,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叫“亚细亚生产方式”。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非常重视治水对中国文明的影响,在《儒教与道教》中他曾说道:“治水的必要性,在中国与在埃及一样,是一切合理、经济的决定性前提。回顾一下中国整个历史,便不难发现治水的这一必要性是中央政权及其世袭官僚制之所以成立的关键所在。” 韦伯的学生卡尔·魏特夫在《东方专制主义》一书中也明确提出“治水社会”的系统理论。

治水社会的统治者为了有效地管理庞大的人力和物力,必须建立一个遍及全国或者至少及于全国人口重要中心的政治权力网,确立严格的纪律、从属关系和强有力的领导,于是必然产生专制主义。 治水导致了公共权力的诞生和完善。治水的英雄赢得了人们的支持、尊重和崇拜,成为了公认的权威,也产生了“卡里斯玛(Charisma)” ,进而取得了凌驾于民众之上制定法律和规则的神圣地位。

中国最古老的经典之一《周易》就透露出“水神”的信息。《乾卦》说:“或跃于渊,无咎”,反映了古代跳入大河深渊作为神明裁决的习惯。《需卦》说:“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说的是对俘获物发生争议时,可以用跳入大河的神明判决手段来判断是非。《孟子》中提到的治水有十多处,可见在古代中国治水的重要性。这也说明了上古洪水灾难的挑战是推动中华文明起源的强大原动力。大禹治水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传说,中国社会的制度甚至法律的起源与治水有着紧密的关系。

从上古洪水到大禹治水的传说也许从另一个侧面反映“水”与中国法律起源的内在联系。从中国独有的象形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字中蕴含着“水”,它仿佛洋溢着神的灵光,经过上古先民治水活动,从而使“法”由天上掉到了人间,由超人的神秘力量“法”变成了权威统治者强制他人服从的暴力工具“刑”。“法”字本身却以它“无意表现出的事实”,将“水”有关的传说故事联系起来,传述了它古老的来源,让我们发现了中国法律起源走出完全不同于西方的独特道路和文化内涵。这也是秦始皇在统一中国后实施的“法家(Rule by law)”的合理化缘由。


井田制及其间架结构

中国第一个有历史记录的王朝是周朝,它发源于西安附近,属后起之秀,在这片黄土地上的影响远超在甲骨文和青铜技术达到顶峰时期的商朝,开辟了中国封建制度的先河。中国的封建制度与欧洲的封建制度都有某些方面的类似,大体上说,它们都是以世袭贵族来掌控地方政府。周朝有诸侯、王室的家属和各部落的首长。他们被分为五个等级,各自有各自的功能和义务。

周朝的国君周公以“礼”为依归,他是中国历史上把封建与宗法关系结为一体的第一人。在他的统领之下,每个地方诸侯都有自己的宗庙,不仅爵位世袭,而且在周朝初期还享有军事指导权。后来有了一部影响深远的《周礼》,相传就是出自周公之手,这为日后的孔夫子找到了精神依托,他毕生的事业就是恢复“周礼”,所谓“克己复礼”,并创建了影响中国二千多年的儒家学说,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周礼》中提到了一种叫井田制的农耕制度。周朝施行井田制,既作为诸侯百官的俸禄等级单位,又作为控制奴隶的计算单位。井田制下的土地一律不准买卖,只能由同姓依照嫡庶的宗法关系去继承。耕种井田的农业奴隶也随着土地同属于奴隶主阶级所有,终生不得离开土地,也不准转业。所谓“井田”,顾名思义,就是具有一定规划、亩积和疆界的方块田。长、宽各百步的方田叫“一田”,一田的亩积为百亩,作为“一夫”,即一个劳动力耕种的土地。井田规划各地区不一致。有些地方采用十进制,有些地方则以九块方田叫“一井”。因为把九块方田摆在一起,恰好是一个“井”字形,井田的名称就是这样来的。一井的面积是“一里”;一百井是方十里,叫“一成”,可容纳九百个劳动力;一万井是方百里,叫“一同”,可容纳九万个劳动力。

在井田的田与田、里与里、成与成、同与同之间,分别有大小不同的灌溉渠道,叫遂、沟、洫、浍;与渠道平行,还有纵横的通行道,叫径、畛、途、道。各种渠道的大小、深浅和通道的宽窄,都有一定的规格。周的各级统治者把井田分为三类。他们各自把其中最好的部分(即位于河流附近、背山向阳的平展土地)成千块、上万块地留给自己,叫“公田”。因为公田的面积很大,所以也叫“大田”,驱使奴隶集体饼种。“公田”的概念后来被儒家吸收为“天下为公”的原则,并不断被后人颂扬。孔夫子将它归功于周公,进而大力主张“复礼”,使“周礼”成了中国社会所追求的乌托邦。秦以后二千多年里,中国社会各阶层都在搞“克己复礼”,难怪曹操都要说:“周公吐脯,天下归心。”

历史学家黄仁宇曾在《中国大历史》中写道:“井田制度”是“间架性设计”的代表。间架性设计是来自标准化的要求,这种方式影响此后3000年的中国政治。它意味着国家和社会结构是可以认为地创造出的,同时也导致上层设计的形式远比下层运作的实质更为重要的统治习惯。

毫无疑问,周朝的“井田制”开创了间架性管理体系的先河,它在经历了封建时期的中国社会后逐渐形成了一种思维模式,并最终在治水的传统组织的基石上衍化为专制间架结构的国家体制,使中国人在后来的两千多年时间里,饱受这一间架性结构的磨难。


秦始皇与兵马俑

从西安市乘车往东30公里,路边有一绿化了的小山丘,据说这山丘下埋葬着统一中国的千古一帝秦始皇。踩踏在始皇陵的山丘顶山上往东眺望,即可看见中国考古史上的最大发现之一——兵马俑博物馆。这两地相距不过几公里,而汽车从始皇陵门前的大道驶入兵马俑的这一段距离,却显得格外漫长,仿佛使我行进在历史的时空隧道之中。

人是历史创造的,还是人创造了历史?这显然是个纠缠不清的问题。无论是历史创造人还是人创造了历史,都必须经由合理系统的思维加以批判验证,而且有一点是可以断言的,那就是人是时代的产物。历史有自身的决定力量,只有它存在某个特定的起点,或是一个方向,那么我们就不难理解此后的历史及其事物是如何发展变化而来。

公元前771年,由于西周的国王在西安被杀,王子东迁,建立了东周,政治和军事由此长期一蹶不振。此后的中国经历了长达几个世纪的动荡不安的时代——春秋和战国。在这一时代,记录有170多个国家的名字,各国相互猜疑杀戮,外交与内政,生产与治理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危机。各社会由此产生了流动性,并冲破了贵族与贫民之间的阶级。平民出身的学者及思想家们开始周游列国,进谏于诸侯,使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盛况空前的思想交融,后世称为“百家争鸣”。事实上,所谓“诸子百家”只是广义的形容,百家争鸣的时期各种学说派别加起来不过二十几种,但他们中间只有法家、儒家和道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当思想的繁荣局面展开时,一种主导性的思想及指导性的原则以及大一统的历史发展趋势也就不可避免会出现,儒家的孟子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前50年就赞成中国需要一个中央权威,加上军事与经济等的诸多原由,一个中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大帝国由此脱颖而出。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以武力统一了齐、燕、楚、韩、赵、魏,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这位一统中国的帝王曾一度被视为“私生子”,其父据传是富商吕不韦,他施计巧妙地把在赵国做人质的秦公子立为秦王所钟爱之妃的已子(此人后来成为了秦王子),然后又将已怀有生育的美貌姬妾慷慨地奉送给了秦王子,而这位已怀孕的姬妾日后所生下的便是秦始皇。不论此段玄妙的故事是后人为丑化秦始皇而捏造的谣言,还是有据可依的历史史实,这都无关宏旨。历史的聚光灯已聚集在秦始皇及其开创的秦帝国身上,而没有兴致去探究秦始皇本人的来历及其合法性。

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了中国的版图,广东与广西,四川所在的巴蜀以及现今的越南首次并入了中国的版图。封建制由此终结,郡县制逐步被推行。春秋战国时代的杂乱之局面撤离了历史的舞台,中国即成为了一个“车同轨、书同文、行同轨”的社会,为中国人治理中国、发展中国文化奠定了基础。秦始皇为抵御北方蛮族的骚扰,维护疆域的完整而不顾及百姓甘苦,把秦昭王修建的一道斜穿北纬38度线的长城修筑到了北纬41度左右。又为建立全国拥戴的首都,从东面移迁十二万户豪门于咸阳,以维护统一之精神凝聚力。从以上这些事例中,我们不难看出秦始皇的确有一高远的国家抱负及理想,而这一理想的背后,又正如钱穆先生所言:“渊源于战国之学术”。

春秋时期的诸子百家中,初期的法家并不算很得意。但是,当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的同学——李斯成为秦皇身边的谋士后,情形随之改变。法家的“法”是刑、罚的意思,与西方的“法制(Rule of Law)”有本质的不同。法家站在唯物论的立场,以追求君主统治下的国家富强为目的,这就不能创建西方以人权为基石的法制社会。法家同时也讲“势与术”,他代表的是君王的利益与意志,这似乎很符合秦始皇的口味。他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及其焚书坑儒的行为显示出秦帝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警察国家,这个国家以征服其它国家为职业,以建立高度统一的国家机制而滥用职权。若我们打趣地用一个现代术语来形容,秦始皇开创的秦帝国虽然还谈不上是“邪恶轴心”,但也的确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流氓国家”。

一个庞大的征服国,必然会有一支强大精悍的部队为之冲锋陷阵。从今天在秦陵东面不远处出土的秦兵马俑规模上,我们看到了秦军的威武与壮烈。秦陵兵马俑位于西安市临潼县东5公里的下河村。1974年当地一为姓杨的农民在打井时偶然发现它,以后又在附近发现了2号坑和3号坑。第一号兵马俑坑东西长230米,南北宽62米,深近5米,总面积14260平方米。坑内有各具表情、真人般大小的武士俑和拖战车的陶马七千多件,排成方阵。二号坑有一千多件兵马俑,是以战车、骑兵为主组成的4个兵种混编的阵列。三号坑属于指挥位置所在的小坑,有六十多个类似军官的秦俑。它们的装饰也比一般士兵精细,而所有塑像的姿态也按当日之战斗的需要而定。

从秦兵马俑的制作规模和精细的程度,我们不难想象二千多年前修建兵俑时各类能工巧匠们集思广益的情景。这么庞大的兵俑不可能在一人的方案和决策下进行,它必定是一个各抒己见并最终趋于统一的过程。它反射出了春秋时期百家争鸣的真实性,也说明了中国人在起源于“治水”组织的模式下,全面动员的历史事实。事实上,秦始皇也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的“集议制”,它允许人们(主要是官僚机构的成员)聚集在一起谈论政事,并发表不同意见。后来的汉朝、甚至清朝都沿袭了这一制度,只是称之为“清议”而已!

秦始皇在铁腕统治中国十二年、游历了名山大川、享尽了阿房宫内的歌舞生平和荣华富贵之后,病死于沙丘。他留下了一个实际上是没有第二个人可以接替的位置。他刚去世,下边的人就乱着一团,自相残杀。接着,陈胜与吴广带头闹起义,全国各地都揭竿而起。仅仅又过了三年,这个盛况空前的秦帝国,就从此消失在了黄土之上,后人们也只能从黄土堆里才能找到它的历史痕迹。


华清池的浪漫与腐朽(续)

April 19, 2007

对“学”的一点认知

注:这篇小文是我四年前帮同屋的一位北大韩国留学生写的,昨天偶然从文档里看到,觉得很有趣,索性一字不改就贴了上来。文中的观点是我个人在四年前的所识。

学习是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无论人们走到那里, 从事什么样的职业; 也无论人们有多么高的学历和阅历, 对理论和实践有多么深切的积累和体验; 都需要不断的学习.

我已经在学校里接受了二十年的教育, 学习了较多的基础知识. 尤其是在中国生活的这些年, 身为一名在异国它乡求学的韩国青年, 我怀着时而惦念家乡父老的心情和向往故乡山水的情怀, 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渡过了一段难忘的学习时光. 我在这儿学习了不少的经济理论基础知识, 并且自信这些理论基础知识对我未来的生活和事业有枝粗叶茂的帮助 .由此, 我对学习自然也有了一些看法和感触. 无论是好是坏, 是非是过, 向大家谈谈我的认识与感受, 也是一件称心快意的事. 但即便是这样, 我也必须首先指出: 从古至今, 从东方到西方, 我认为学习的本身并无最好的模式, 也绝对没有唯一的方式方法与样板. 它最为理想的存在, 从很大程度上来说, 取决于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要学习的人——对学习本身的态度与认识. 换一句话来说, 我认为学习的最佳方法即是我们每一个人根据所在时代的特征, 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 而对真知灼见的不断探究与摸索, 从而产生的浓厚兴趣.

我们韩国以及亚洲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是儒家文化的“感染者”, 其“受感”的速度虽远不及SARs那样的迅速, 也绝无其恐怖, 但其影响的深远却必定是SARs所可望而不可及的. 儒家文化的先哲----孔子----曾在儒家经典之一<论语>的第一篇中开门见山的语出: “学而时习之, 不亦说乎……”. 可见“学”在儒家文化中有及高的地位. 而孔老夫子所说的“学”主要是指学习为做人的道德规范, 这不仅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学”有差异, 而且由于孔老夫子并未讲明如何“学”,即学的具体方法, 而给后人留下了一个很大的遗憾! 这一遗憾直到中国宋朝的朱子才得以弥补. 可是朱子所讲的“学”与我们今人说的“学”, 不论是学习的目的与对象还是学习的方式与方法, 也都有别. 由此可见, 对于圣人们都不能完全搞清楚, 弄明白的话题, 我们这些新时代之新青年无疑更是“难圆其说”. 但是, 由于儒家并不只是强调“学”, 同时也注重“习”, 所谓 “时习之”, 因此,不是我可以得出一个贯穿整个儒家文化体系的结论: 学习是学一个已经学定的模式, 习一个不变的习惯, 但它包含了“理论联系实际与实践出真知”的过程. 而学习的方法也自然也只有等到我们有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即工作后, 方可得出其要领. 任何纸上谈兵的东西,包括权威的“圣经圣典”, 都不能, 也不应该成为我们学习及对照探索的唯一对象.

我有幸在北京大学耳闻目睹了一些在教室和宿舍里埋头苦读的同学. 当冬天白雪皑皑的校园内呈现出圣洁的景象时, 很多同学却停留在楼堂馆所无心领略大自然的神采飞扬; 当夏日水波不兴的未名湖畔充满了柔情的蜜意时, 却只有极少数懂得生活的同学自由自在. 难怪中国的皇帝宋真宗要说: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株树,书中自有黄金屋”, 这“三有”或许正是这些表面风平浪静而内心大志起伏的同学埋头苦学的动力和原因吧! 所谓 “先天下之忧, 后天下之乐”. 实事上, 比较起我先前在西方国家念书时所看到的那些性情活泼, 开朗善辩的学生来说, 我更喜欢他们对学习的认知和对待生活的方式.

五四时期的北大教授胡适之的导师, 著名的实用主义者, 杜威先生曾说: “学习是生活的一个部份”. 我认为杜威先生的这一观点是真知灼见. 人存在的第一要素是生活, 而且最好是无拘无束,潇潇洒洒的生活. 学习的本身不应成为我们正常生活的障碍, 我们更不能因为学习而压抑地生活. 况且学习的本身是一个漫长的,追求真理的过程,它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地点自然有着不同的运作方式.但更重要的是不断改变一种较为单纯的功能与模式. 这就正如我们的生活总是在不断的改变中寻求更加完满的过程一样, 须要不断的求新, 任何一种固定的模式都会导致一定的弊端.

英国的哲学家培根说: “学习不是为了活着,活着就要学习”. 培根的观点是唯心主义论, 他与杜威先生一样都把学习当成人们生存的重要部分. 而培根提倡的“学习”也包括了诸如孔老夫子所说的 “德性”, 但其强调的目的与方式却不同. 简单的说, 培根主张从自在的生活中学习和找寻“德性”,而孔老夫子却硬要我们先找到和懂得“德性”再去 “自在的生活”. 相比之下, 前者有如美国人通过海湾战争寻找石油, 并建立相对合理的民主制度, 是行得通的“真理”; 后者却似联合国硬要美国人先 “合法”,才能行动, 是行不通的“真理”. 可是我们怎么能把东西方两种不同的观念及意识形态结合起来, 既不让山姆大叔胡作非为, 又不让联合国一厢情愿呢? 或许回答并化解这一问题就是今天我们儒家文化的后裔们学习的目的之一吧!至于其方式方法, 我认为应当建立在----自由之思想,民主之精神----北大的传统之上,只可惜北大现在已经没有了这种传统!

总之, 学习是我们每一个人在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也应当是只有相对、没有绝对的真理!

April 5, 2007

鞭炮声中的史实

大街上不停地闪烁着火药爆炸的光束,一团团烟雾转瞬消失在夜空。天空是一片灰暗,空气中散发着熏人的火药味,地上的爆炸声震耳欲聋。“砰”的一声,在离我只有二十码的地方,一股气浪迎面扑来…….

这不是在伊拉克的首都巴格达,而是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中国首都北京。随着一年一度的中国农历新年元宵节的临近,北京市民正在用传统习俗——放鞭炮——欢送迎接新春佳节的离去。或许这样的形式可以用“喜闻乐见”来形容,街边巷陌传来的欢声笑语与节日的鞭炮声交织在一起,古老与文明、现代与传统、理想与现实仿佛都融入了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乌托邦世界,使这个历经战乱和外族入侵的六朝古都沉浸在欢快的节日气氛中。

中国人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由来已久,甚至可追溯到春秋时期,并在唐代普及到了整个中国。到了宋朝,民间出现了制造烟火爆竹的作坊和专业匠人,烟火表演也随之丰富了起来。加之造纸业的发展,使烟花爆竹业变得空前发达。而烟花爆竹的普及与盛行,主要是社会生活的需要所致,后来潜移默化,逐渐衍变为一种文化,而且涉及到了文化信仰乃至政治生活。这与今天人们所理解的鞭炮只是为了营造节日的欢快气氛有本质的不同。

早在春秋与南北朝时期,人们就用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来驱逐“妖魔鬼怪”。在经济和文化高度发达的唐代,诗人刘禹锡写道:“照潭出老蛟,爆竹惊山鬼”;在科技较为发达的宋代,苏东坡有诗曰:“爆竹惊邻鬼,驱傩逐小儿。” 可见爆竹在不同时期的古代中国社会有一定的民间用途,这与古代中国文化里的“阴阳鬼怪”有密切之关联。事实上,资料研究表明,烟花爆竹的产生,与古代中国的帝王们运用道家的炼丹术来追求长生不老也有一定的关系,《淮南子》中就有关于烟花爆竹的详细记载。毫无疑问,这些记述使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带有浓厚的迷信色彩。若我们破其表层,其深层的文化与制度渊源就展现在了今人的眼前。

火药的发明于宋朝。剑桥大学李约瑟博士在《中国科技史》中曾说过,中国的各项重大科技成就大都与宋朝有关。只可惜在宋以后,直至晚清,中国人都未能重视科技,更没有把宋朝的一系列科技成就继承发展下去。在十八世纪西方国家用我们中国人自己发明的火药攻打北京皇城后,士大夫们虽然意识到了“船坚炮利”的必要性,但是又忽略了我们在制度和文化层面的不足之处。事实上,宋朝科技之兴盛不能说明古代中国人重视科技。至少,我们看到历代中国人在继承和发扬自身文化传统的足迹中,并没有科技的痕迹。唯一能证明我们有继承和发展“科技” 传统之痕迹的证据是我们在今日北京郊外一百多里地的农家院落里,仍然能看到主人家的大院门内放置着二千多年前就发明出来了的“铁锄头”。

科学技术的本身固然与烟花爆竹的功能在直观上无多大瓜葛,而后者在中国社会(尤其是在农村社会)所扮演的社会角色及功能即意味着“爆竹文化”的形成!若用雷德斐(Robert Redfield)在《农民社会与文化》中提出来的“大传统”与“小传统”来衡量,“爆竹文化”只能算是“小传统”,是大多数文化修养相对较低的农民在乡村生活中发展而成的“习俗”。大传统往往是由少数有哲学思辨能力、懂得更多学问、甚至享有某些政治特权的上层人士创造出来的文化或意识形态。如“法家、儒家和道家”即是影响中国二千多年的大传统。但是,大传统必定会由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使其中心价值散布到各地,而这条路子就是“专政制度”。大传统往往在形成之后由统治当局确定它的社会功能,并通过由上而下的施政隧道逐步渗透城镇乡村,随着时间的推移,就演变成了根深蒂固的价值观和文化性格,甚至改造了具有乡土气息的“小传统”。

烟花爆竹到底是属于“大传统”还是“小传统”?据现有资料考证,民间运用爆竹的历史的确可以追溯到春秋末期。显然,爆竹的早期阶段属于小传统的范畴。后来,经过千百年的潜移默化,最初用于驱除鬼神的爆竹及小传统、在大传统儒家“忠孝”观念的影响之下,烟花爆竹最后衍变成了我们中国人办“红白喜事”时不可缺少的工具,上至皇亲国戚下至普通百姓都习以为常。

演变成之后的小传统显然成为了强化统治阶级的工具之一。这似乎可以说明一点:乡村充溢生命之活力最终不能抵挡来自制度和文化深层的权威——大传统。不论爆竹的起源是因为古代中国的帝王们运用道家的炼丹术来追求长生不老而偶然产生的结果,还是民间百姓为消除来自妖魔鬼怪的恐惧而发明创造的一项可视为“专利”的技术。它以集小传统为一身的“准大传统”形态,一直在不同时期的专制社会里,烟雾缭绕地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而绝大多数中国人又不以为然!

北宋政治家兼诗人王安石曾赋诗《元日》曰:“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诗人借辞旧迎新的诗句及其主题“元日(新的开端)”来表达他对变法(王安石变法)的美好愿望。这位才华横溢的文人,敢于挑战“大传统”,提出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 的口号,胸襟宽广、高瞻远瞩,欲实施包括农业和教育制度在内的多项革新。而宋神宗皇帝则是一位颇有雄心壮志的君主,他一心想收回北方的领土,但这需要充足的国家财力作为后盾,因而一场积累经济财富的变法也就迫不急待。这实际上就使“王安石变法”自一开始就烙下了继承大一统观念之“大传统”的标识。虽然神宗皇帝招王安石进京,主导变法,但习惯于传统思维的北宋官僚机构因无法脱变出“大传统”的藩篱,而导致王安石变法最终失败。

这一例子充分说明了“万变不离其宗”之“大传统”,其基石不仅坚固深厚,而且拥有顽固的生命力。在此,我想到了历史学家黄仁宇在《中国大历史》中解说王安石变法时说的一句话:“中国政治统一的程度远超过国内经济组织,继续发展的结果只有使两者都受挫折。”而相对中国的政治统治组织而言,即使是在今天的中国,国内民间经济组织也顶多不过是“小传统”而已!

假如说王安石是一代英才的话,那么晚清时期的李鸿章及可算一代名臣。作为晚清残局的支柱,他游历东西列强的经历,使他能对世界时局和当时中国的处境有清醒的认识:“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三千年未有之强敌!”一句话,世界已经变了,原有的中华体系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已经不适应这个变化了的新世界。而几乎在同一时间,这位颇具世界眼光的满清重臣也不得不遵循“大传统”,向其当朝主子慈禧皇太后敬献一盒价值相当于今天十万以上货币值的烟花爆竹,以讨得主子的欢心,其“大手笔”直接反映出了专制机构的腐败。

事实上,中国人用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来表达自己政治和经济地位的习俗已很有点年头。从古至今,上至达官贵族,下至地主豪绅,逢年过节、喜事丧事,免不了要“爆”一番。财力丰厚者往往要“大爆”,恨不得震荡整个城市或村镇,以显示其实力。今天,在我家乡的农村社会里,这种现象依然很普遍,有钱人往往会借机大肆渲染一番。我无力直言它仅是“小传统”,因为,在离我们只有一百来年的慈禧太后就用李鸿章送的烟花爆竹显示其独特的政治和经济地位。假如说来自专制体制内的传统不算是“大传统”的话,那还有什么事物更能称的上是“大传统”呢? 难道香港的回归、千禧年的来临,以及申奥的成功,难道不是值得我们中国人自豪和喜庆的日子吗?假如说仅仅是为了表达我们自己的喜悦而在顷刻间挥霍上百万的钱财是一种“传统(无论大小)”甚至是一个民族的“美德”,那么还有什么传统比我们直接继承封建专制的政治体制、高呼“皇帝万岁”更能表达我们对传统的眷恋以及发扬传统之精神的呢?

在首都北京,政府在好些年前就禁止市民在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现在,随着我国经济逐日增长,政府为此重新开了绿灯。而市民的生活水平的日渐提高,消费方式也就更加多姿多彩,三五百元的烟花爆竹费实在是不在话下。就连海淀区成府路上高级知是分子居住的北大清华教职工楼群下,也是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一片。或许这种现象可以用官方的文雅俗语来形容,即需要培养“健康的生活志趣”或是“符合传统美德”。而原本发源于下层的“小传统”最终也会被来自上层社会或统治阶级的“大传统”所脱变。不论饱含传统文化的“民族主义”在当今的中国社会是否会有利于一党专政的统治,也不论“民族主义”是否会使幅员辽阔的中华大地喜闻乐见,在“大传统”的基石上,一切“小传统”都显得微不足道、势单力薄。

古老的城市在经过了轰隆的鞭炮洗礼后,逐渐恢复了平静,偶尔还会有稀疏的爆炸声打破沉寂的夜晚。隆冬时分的北京之夜寒风凄凄、道路冷清,昏暗的天空中突然闪现出一道烟花光束,如流星般划破长空。它仿佛预示了一个高速发展时代的转瞬即逝,又恰似一度死气沉沉的中华传统文化在恢复灿烂光明前所展现出的一道光辉。

(2007农历大年十五初稿,四月初完贴)

March 6, 2007

春节随感

春节期间的鞭炮声断断续续地袭击着夜晚,使我久久不能入睡。凌晨时分,我索性起床上网浏览,偶然间看到一位从事英文教学工作的知名人士写的一篇《漫步孔子故里》的文章。我以往一直以为从事英文教学的人对中国文化所知甚少,今天才从他们流畅以及颇具几分幽默感的文笔中认识到他原来是一个十分了解中国历史和文化的英文教学专家,使我这位年轻人颇有几分感慨!

一位成功人士能在今天的中国社会率众探访孔子故里,会使人情不自禁想到国学大师王国维说过的一句话:“天才不失其赤子之心也”。在此,我当然不是把他比作“天才”,而是想说他有点儿王国维笔下的那股“情节”。毕竟他是社会的知识精英及名流,他对孔子的崇敬和怜悯之情,自然就能从现实中反映出他的确是这个儒家社会的宠儿,被社会接受、并拥抱着,这仿佛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我认为《漫步孔子故里》是一篇“感怀”,字里行间里流露出了作者对孔子的敬佩之情。或许我能理解他对孔子的情怀,正如他们都是教书的“同行”,所不同的是各自所处的时代和出发点不一样。孔子是集中国文化的大成者,而英文教学似乎主要是在传播西方文化。当然,谁也说不清教英文及传播西方文化是否最终也能在这个转型期间的国度为文化的转型做出一些贡献,不论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社会的定论往往不以我们个人的意志目标为转移。

我觉得他在文章中表达的观点十分客观,同时也认为 “谁也不敢说假如没有孔子的思想,中国的历史是否会更好” 的争议其实没多大意义。儒家毕竟影响中国两千多年,任何人以假定没有儒家思想的前提来谈论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也的确不客观!至于说没有孔子及儒家,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也绝不会如此“灿烂”,这个也难以说清!

孔子一生颠沛流离,的确是一个很不幸的人。至于他生后却能在中国“走红二千年”,他在文章中提到了“统治阶级”的作用的确是要旨。而我认为儒家的存在及其影响是建立在法家的基石之上。这里的“法家(Rule by Law)”不同于西方的“法制(Rule of Law)”,它是不包括帝王及其家眷在内的“王法”,是由韩非子创立,经秦始皇及其群臣的首次运用,并在潜移默化后延续至今的统治利器。

或许有很多人都认知孔子及其儒家思想是被人利用、甚至篡改了的工具。尽管中国历史上改朝换代那么多次,但是孔子及儒家思想直到今天却依然在影响我们的社会,若究其原由,也是因为法家的存在!不论孔子之后的儒家思想者们是否有意或无意效力于帝王,也不论儒家思想是否博大精深,反正它过去、现在、甚至今后仍旧是“工具”。

我个人也认为孔子本人并非有罪无罪的问题。但是,若有人要给他“翻案”,那就是说他“有罪”,但孔子到底有什么罪呢? 假如说他有“罪”话,那就是他在两千多年前那个动荡不安的时代提出了后来成为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的“和”字。“和”的理念不仅导致西汉以来中国人分裂、统一的历史循环。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统一与分裂的本身除了因战争的忧患会造成人民的不幸外,别的意义都值得人们深究!“和”的最大收益者还是“法家”的执行者。即使是在文革期间主导打倒儒家的毛泽东本人,其行为本身的“合法性”也是基于“法家”之上,因而,“法家”才是中国社会的最大克星!事实上,导致中国人习惯于墨守成规的生活和思考方式的罪魁祸首也是“法家”。

在今天的中国社会,法家仍然发挥着特殊的功能,维护着“儒家文明”的招牌,并大力倡导儒家文化的复兴。至于说法家是否能开创“儒家文明”的新局面,这个问题又要反过来问孔子以及儒家。但孔子以及儒家学说显然不能提供明确答案,因为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已经失去了光泽,人们也不再把儒家伦理看成是什么金科玉律。尽管儒家在中国社会仍然像是一只“无形的手”,插入到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在人们的主观思想上,尤其是在年轻一代人身上,已是众叛亲离。儒家的贫困潦倒是否只是一个短暂的阶段,这就要看中国文化的灵魂及价值与西方的民主价值观是否真的矛盾,是否的确不能合二为一,以及如何才能合二为一。

法家对我们中国人政治生活的影响非常的大。假如说大多数中国人都不乐意生活在一个法家的社会,那么人民会用他们自己的方式去表达。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国社会的发展水平还不至于让所有公民都充分享有自由表达的权利,大多数中国人也根本辨别不了文化甚至制度上的是非。或许这种状况会日渐好转,只是中国历史上法家主导下的“变”往往也只是“时间和量”的变化,而不会涉及到“质”的变化。

以前北京市春节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如今却是午夜时分还在震耳欲聋地响,空气中都散发着火药味,仿佛就是置身于伊拉克的战场。这种情形使我情不自禁地感觉到这个国家由于很深的文化积淀,难以在文化和政治制度上创新。中国在当今世界的影响,也主要是在经济方面,在政治、军事和文化方面还非常有限。至于以后会不会有很大的影响,这就要看我们中国人能否做出点新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