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0, 2006

泛谈“礼仪之邦”

路经新华门时抓拍到的照片:“民”字被夹在两把刺刀之间


最近在报刊上多次出现相同内容报道:中国游客在海外旅行时,不仅行为举止非常不文雅,有的甚至还把所住酒店的餐具都带走了!感到十分遗憾!像这样的一个正在“崛起” 中的文明古国,又怎么能够用自己的“软实力(Soft Power)”去为其它民族树立典范呢? 若要做一个专题研究,恐怕写一本书也难以理清。在此,我只扼要谈谈自己的陋见。

中国有“礼仪之邦”的号称。“礼仪之邦”的内涵与儒家思想息息相关,事实上也是建立在儒家伦理之上。儒家思想的核心是“克己复礼”,孔子在《论语》中说:“克己复礼为仁”,他主张“仁人爱人”。所以,在剖析“礼”前,我们应当先了解“仁” 。仁是指人们通过道德上的个人修养而达到的最高人生境界。

“仁”字是由“二”和“人”合成“仁”,而“二”不是单指一个数字符号,而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仁”比“人”字虽只多了一个“二”字,但它的内在涵义就与这个“二”紧密关联。因此,从中国特有的象形文字上分析,仁是由行为表现出来的内在道德,是一个需要和他人整合的过程,只有通过主体之间的交流,在群体的环境中才能达到仁。

“礼”和“仁”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就像“自由”和“道德”是一体的两面一样。

孔子说:“不学礼,无以立”。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礼”的作用,及其在造就人时所充当的角色。“礼”是一种近乎于宗教活动的习惯和行为规范,以维护社会人际关系。个人是要通过“礼”才能转化为社会成员,而“礼”的运用则上至宫廷贵族,下至普通百姓,扩展到了社会的各个阶层。社会各阶层也通过“礼” 来规范他们的生活,以达到和谐一致。所以,“礼”是构成中国二千多年文化传统价值的外在形式,最终目的是要人们通过外在的行为规范来达到内在的“仁”。

孔子在《述而》中说:“仁远呼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在《八佾》中他又说:“人而不仁,如何礼?人而不仁,如乐何?”这可以看出孔子是认为每个人对仁的实现程度都有所不同,没有人能完美地体现出“仁”。因而,一个循序渐进的追求“仁”的过程也就出现了。

儒家的“仁”事实上须由“小人”发展到“人”,再发展到“君子”,最终才能达到“仁”这样的一个过程才能最终进入“大同” ,体现“仁”的最高价值。而一个单个的个人,是只能通过对“民”、“人”至“君子”的逐级实现,才能达到“仁”的一切行为楷模的最高之境界。因而,儒家把人分为了几个不同的等级,“君子”、“人”和“民”。“民”则是最低等级,如孔子本人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孔子在《卫灵公》中就说:“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在《论语》中表现出来的“人”往往是指享有政治地位和特权的上层阶级。读者可能会认为这样的区分来自马克思的阶级斗争概念,而事实上,两者之间的区分基本上是文化而不是阶级意义上的,有些学者也抱相同的看法。在以孔夫之为杰出代表的儒家经典著作里,我们看到的是他们严格的等级制。在这个二千多年前就基本上规范好了的社会等级体系中,我们是找不到诸如基督教义中强调的“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的思想源泉。

古代中国人曾认为人天生是善良可亲的,孟子曾说“人之初,性本善”,这无形中促使中国人用道德而不是法律意识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不仅未能产生诸如西方人相信“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念,而且视“明君圣贤”所制定的制度礼仪为最高行为准则。加上儒家把人分成不同的等级,以“礼”所衍变的制度化和道德化强制性要求每一个“人和民”(本性都是有私利的社会个体)实现毫无个性所言的自我约束,客观上就削弱了中国人发挥个人公共道德的精神。这种缺乏公共道德精神的现象,在今天这个普遍以经济和物质财富有来衡量他人价值乃至道德品行的社会里就更加突出。

儒家与亚里士多德认为个人及家庭属于私人领域不同,儒家是“公私不分”,认为父子关系和君民关系是相同的。由于孔子曾说“仁者人也”、“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就是说仁爱的精神是你人自己所具有的,爱你自己的父母及亲人是最根本仁爱。这就削弱了中国人的公共精神。所以,中国游客走出了国门后把酒店的东西带回家,就像他们把办公室的物品带回自己家一样,丝毫没有内疚感。正如美国著名心理学家米德(G、Mead)所言:“在人类社会的经验和行为的过程中,每个个体的自我有机结构都是由这个过程整体(社会体系)的有机关系类型造成的。”

在强调道德的儒家社会里,统治者的权威根本上就是道德的权威。这无形中就促使多数中国人天生就以“圣人” 或“君王(皇帝)”为表率,也想日后也做圣人、做皇帝。而“圣人” 却只能给人提供精神上的慰藉,无法解决诸如吃饭穿衣,甚至享受男欢女爱之类的人之常情。而“皇帝”则既可满足精神需求,也能满足物质需要,因为皇帝在现实生活中跟人们的直观印象往往是“生活豪华而又一呼百应”。

因此,中国人往往更多的是憧憬着拥有皇帝级别的财富和礼遇,而儒家的道德伦理也变成了工具,而非目的。按黑格尔的观点,人是有物质欲望的动物,也是需要获得他人和社会认同的动物,后者也是人有别与任何其它地球生命类型的不同之处。共产主义发展到今天,之所以逐步被民主制度所取代,主要原因就是不能提供合理的创造和分配物质的制度,不能完全认可“民”。

在这样一个多数人都在为靠近甚至达到“帝王级别”而奋斗的社会里,又有多少人会在乎他人的死活呢?在达到较高级别的人看来,不顾及低级别的“民”是合情合理的事,不会有任何良知上的不安。儒家自身的伦理实在儒家社会结果际上是实得其反。大概也是因为这种现象在经过成百上千年的潜移默化后,儒家政府已经意识到了它的恶性,开始提倡“人本主义”。但依我之陋见,因该题为“民本主义”,正因为“人”在儒家社会生活中获得的认同要高于“民”,因而从基本的一个层面去发展强调个人的“民”就更有必要了!打趣地说一句,“民主”的本身也是从“民”开始啊!

在现实生活中,“人”和“民”是没有明确区分的,但在儒家千百年形成的社会体系中,他们之间却有着除文化以外的区别。比如说,势利的人就不会把一个跪在地铁门口要饭的人当“人”,此时,这位要饭的人就降格为“民”了!中南海新华门门口那几个金灿灿的“为人民服务”的大字,就是先提及“人”再谈到“民”。这非常微妙,也十分复杂,它涉及到“法家”对儒家的影响。“尊君卑臣”的观念也是由“人”与“民”等级论的衍化过来的。而“人民” 即英文中的“People”,在西方却是一个没有等级区别的同一概念。

事实上,在中国的思想史中,不仅儒家藐视、遏制“民”,道家和法家同样如此,而且还过之。道家的《老子》说:“民多智慧,而邪事滋起......为道者非以明民也,将以愚之也”。老子认为人民一旦有了智慧,就无法控制了,所以大肆主张“愚民”。这比儒家通过“选贤任能”的方式来鼓励人民提高知识(实际上就是掌握儒家理论),从而获得“晋级”更可怕!而法家的韩非子则根本就认定人民是愚昧无知的,无法了解国家的政策含义(仿佛是这么一回事,但若是民都不能了解国家的政策了,国家的存在还为了什么呢?不就只是为一小撮人服务了吗?)。韩非在《显学》中说:“民智之不可用,犹婴儿之心也......婴儿子不知犯其所小苦致其所大利也”人民都如不懂事的孩儿一样,不能全然了解政府谋求长治久安的用意。这显然更没有把“民”当成一回事!

归根结底,中国人在海外旅行时表现出来的丑陋行为,源于影响中国人价值和道德观念的政治制度及其文化传统。中国的传统伦理体系里没有人人平等的观念。中央文明办公室最近公布的“出国公民行为准则”虽然不加掩饰地揭露了“赤裸上身招摇过市”、“咬着牙签东张西望”,使中国人难堪的细节,也因这种罕见的坦率而表现出了为建设“软实力” 需要的自信,但它并没有触及到根源,而且在方式上仍然表现出了“教化”的儒家特色。

一个有些病症的人或群体,自己靠感觉给自己开药方,是无济于事的!虽然很多中国人很羡慕西方发达国家里人民的生活水平和道德水准,可是他们中许多人都不知道西方社会能发展到今天,源头还必须追溯到古希腊时代,而造成这一差距的根源正是我们每个儒家社会公民的先祖(今天正好是教师节,孔子是中国的杰出教育家)留下的“祖训”。

但另一方面,一个社会要想从它以往的文化中完全解脱出来又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脱离已有的文化传统基因,去寻求新的变革(而非创造性转换),也必然会导致悲剧。民主也不可能离开一般性文化基础而充分发挥它的功能。 由此,我又想到著名美籍日本学者Francis Fukuyama在其著作《历史的终结》中阐述的一个论断:在一个没有民主(Democracy)的社会制度中,人们将长期生活在一个不成熟的状态。